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规定。
新政公积金缴存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职工公积金账户允许在工作地营口内进行跨区、县转移,跨省市需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清零后重新计算。
改革后:职工公积金账户将允许跨省市进行转移,无须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进行合并计算。
玉溪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缴存手续:
缴存地点: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玉溪市秀山路44号三楼(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7-8889368、0877-8889169
玉溪市营业部服务大厅
地址: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营业部)
联系电话:0877-8889168、0877-8882229
易门县管理部
地址:易门县易兴路82号
联系电话:0877-4961792
元江县管理部
地址:元江县兴隆街2号
联系电话:0877-6014632
新平县管理部
地址: 新平县太平路134号
联系电话:0877-7016663
峨山县管理部
地址:峨山县练江北路26号
联系电话:0877-4012175
华宁县管理部
地址:华宁县宁阳路30号建设银行四楼
联系电话:0877-5016354
通海县管理部
地址:通海县挹秀路5号
联系电话:0877-3021569、0877-3010577
江川县管理部
地址:江川县宝凤路34号
联系电话:0877-8033636 0877-8033778 0877-8033432
澄江县管理部
地址: 澄江县仙湖路东7号
联系电话:0877-6916021
推荐阅读: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玉溪,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能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